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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工、電工、架子工無證上崗怎么處罰?要坐牢嗎
不管是焊工、電工還是架子工,都屬于特種作業人員,具有一定的危險性。為了提高這類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水平,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按規定需要持證上崗。那么如果焊工、電工、架子工無證上崗會怎么處罰呢?要坐牢嗎
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不僅會對個人進行罰款,還會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此外對于考核發證的單位、培訓機構如果存在不規范行為也會進行處罰。下面就具體來看一下!
1、對考核發證機關: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2010年)
第三十八條 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托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和復審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企業:罰款、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2010年)
第三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檔案的,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煤礦企業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依照《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對個人:警告、罰款。
法律依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2010年)
第四十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偽造、涂改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特種作業人員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4、對培訓機構: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2010年)
第四十三條 培訓機構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按照有關規定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焊工、電工、架子工的特種作業操作證都是三年一審六年一換,過期未復審或者未換證的,證書就失效了,需要重新參加培訓和考試獲取證書。無證上崗屬于違規行為,會面臨各種處罰,為了安全起見,建議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都到正規學校去辦理相關上崗證書。湖南地區的同學可以直接致電“湖南現代職業培訓學校”4000077172咨詢證書辦理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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