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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長沙二手車經營主體、二手車交易市場怎么備案(附材料清單)
湖南長沙二手車經營主體及二手車交易市場備案辦理指南
一、申請材料清單
材料名稱 |
材料類型及提交方式 |
份數 |
來源渠道 |
是否必需 |
《二手車市場交易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備案申請表》 |
原件(提交電子文件或提交紙質文件) |
1份 |
申請人自備 |
必需 |
市場結構平面圖 |
復印件(提交電子文件或提交紙質文件) |
1份 |
申請人自備 |
必需 |
合作協議 |
復印件(提交電子文件或提交紙質文件) |
8份 |
申請人自備 |
必需 |
消防設施清單和縣級以上消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消防安全驗收報告》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 |
復印件(提交電子文件或提交紙質文件) |
1份 |
申請人自備 |
必需 |
二手車交易市場或二手車經營主體備案登記申請報告 |
原件和復印件(提交電子文件或提交紙質文件) |
1份 |
申請人自備 |
必需 |
所屬地商務主管部門意見 |
原件(提交電子文件或提交紙質文件) |
1份 |
政府部門核發 |
必需 |
資料 |
復印件(提交紙質文件) |
1份 |
申請人自備 |
必需 |
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材料 |
復印件(提交紙質文件) |
1份 |
申請人自備 |
必需 |
營業執照 |
復印件(提交紙質文件) |
1份 |
申請人自備 |
必需 |
二、受理條件
二手車交易市場:
1.依法設立,企業名稱中使用“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交易市場“作為其行業特征,營業范圍明確“經營二手車交易市場”等信息;
2.固定的交易場所(店鋪和辦公室),設置車輛展示交易區、交易服務大廳、客戶休息區并具備相應服務功能,場地面積不低于5000平方米,交易大廳面積不低于300平米。車輛展示銷售區面積不低于3000平方米;
3.有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或與產權所有人簽訂2年以上租賃協議,且用地性質為商業用地;
4.按照有關規定設置防火、防盜、監控等安全設施,并有專人使用和維護;
5.企業制度健全,管理規范;
6.具備為客戶提供辦理二手車鑒定評估、轉移登記、保險、納稅等手續的條件;
7.與10家以上二手車經銷企業簽訂入駐協議。
二手車經銷企業:
1.依法登記,企業名稱中使用“二手車經銷”等表述其行業特征,經營范圍明確表述“二手車經銷”等內容;
2.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經銷場地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有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協議;
3.具有3名以上的專業管理人員;
4.規章制度健全。
有意報考二手車鑒定評估師證書、汽車營銷師證書,請聯系汽車網校。(400-007 7172)
三、辦理流程
四、設定依據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商務部、公安部、工商總局、稅務總局令2005年第2號)第三十三條:“建立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備案制度。凡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取得營業執照的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2個月內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有關備案情況定期報送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湖南省商務廳、公安廳、工商行政管理局、國稅局、地稅局關于貫徹<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湘商建設〔2005〕67號):“取得營業執照的二手車交易市場和二手車經營主體,需認真填報《湖南省二手車交易市場及經營主體備案登記表》,并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1個月內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在一個月之內將有關備案情況報省商務廳。省商務廳定期匯總上報商務部備案。”
五、權利與義務
申請人依法享有以下權利
依法享有知情權、陳述權、申辯權,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人依法履行以下義務
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六、備案樣本
長沙二手車交易市場備案登記證樣本
長沙二手車經銷企業備案登記證樣本
七、窗口辦理地點
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金星北路一段20號長沙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C區市場準入綜合窗;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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