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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能源汽車政策好壞參半 補貼提前退坡或5月開始實施
近年來,國家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政策利好方面,從單獨設置免購置稅、提高貸款比例等優惠政策來看,2018年新能源汽車將成為重點發展對象。但除此之外,小排量車購置稅優惠取消、雙積分政策實施在即、補貼政策提前退坡等,都在步步緊逼車企轉型升級。
2017年12月26日,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四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該公告針對購置新能源車輛給予免征車輛購置稅,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這一政策的推出意味著新能源汽車將連續6年免征車輛購置稅,由此不難看出國家對于推廣新能源汽車的決心。享受該政策的新能源汽車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達到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標準;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后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
二、貸款買車首付低至15%
為進一步促進汽車消費,規范汽車貸款業務管理,2017年11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頒布了新修訂的《汽車貸款管理辦法》,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傳統燃油車的汽車貸款比例不變,依舊是80%;新能源車的最高貸款比例為85%;二手車的貸款比例從50%提高到了70%。隨著消費金融向日常生活的滲透,分期付款和信用貸款已經成為了重要的消費方式之一。對于想要購買新能源車和二手車的消費者而言,以往由于難以貸款,導致購買二手車門檻比新車更高的情況也將不再出現。
三、小排量車購置稅恢復到10%
早在2015年9月29日,國務院就發布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期間,對購買1.6L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者實施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的優惠政策(即由原10%稅率減免至5%稅率征收)。之后為了持續促進新能源車和小排量汽車的發展,2016年12月13日,國家再次對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的購置稅征收政策進行了調整,宣布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的購置稅優惠從之前的5%改為按照7.5%來征收,依舊低于原本10%的基本稅率。如今,這樣的優惠政策將徹底結束。
四、雙積分政策實施
2017年9月28日,工信部正式審議通過了《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該辦法提出將針對在中國境內銷售乘用車的企業(含進口乘用車企業)的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CAFC)及新能源乘用車生產(NEV積分)情況進行積分考核,對于新能源汽車負積分未抵償的企業,將被暫停部分高油耗車型的生產,直至下一年度傳統能源乘用車產量較核算年度減少的數量不低于未抵償負積分數量。這一政策將于2018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
五、 新能源補貼政策或提前退坡
2015年,國家四部委發布《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2017-2018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2019-2020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2016年出臺的《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則規定了各類車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補貼標準和上限。2018年本該是風平浪靜之年,為何坊間突然傳聞補貼將提前退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示,有些動力電池企業技術進步比較快,成本大幅下降,財政部方面認為如果繼續實施現行補貼標準,有可能出現補貼金額超過電池成本的情況,也不能體現扶優扶強的補貼原則。因此,補貼提前退坡既能糾偏,又能減輕財政壓力。
互聯網上針對補貼提前退坡方案的先后出現了不同版本,但直到今日也未曾下發文件。有車企人士表示,補貼提前退坡牽涉面很廣,方案多次調整在情理之中,提前退坡容易讓企業措手不及,可能給予過渡期,但過渡期的補貼會(在2017年的水平上)打折扣,具體標準還在擬定。據稱,補貼提前退坡方案將于今年1月底對外公布,5月1日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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